【案情介绍】
昨日11时许,李云发布网帖称,自己与丈夫结婚8年,长期受到丈夫虐待,“为了孩子一直默默忍受,没想到他越来越过分,竟然割掉了我的鼻子。”
去年4月1日凌晨,丈夫喝多了酒回到两人租住的屋里与其发生争吵。“我躺在床上睡觉背对着他,他用刮眉毛的刀片割了一下我鼻子,他说我鼻子最好看就让我没有鼻子。”
李云称,当时以为丈夫用手指甲刮自己的鼻子,流血之后才发觉不对,随后丈夫用毛巾勒住其脖子。“这时,我无力反抗只能用手拉住毛巾,他就狠心扯下没有割掉的鼻子。”李云称自己忍不住大哭起来,熟睡的孩子被惊醒,丈夫看到孩子哭泣后才松开毛巾。
李云称,当时自己处于危险状态,不敢报警,几天后,温岭市公安局城东派出所接警并立案,随后进行法医学鉴定。
【丈夫施暴该担何责】
仅少许鼻根及两侧鼻翼残存;可追刑责
温州市公安局物证鉴定室于去年4月7日出具的《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显示,李云鼻子自鼻梁中段以下缺损,鼻子大部分缺失(约70%左右),仅少许鼻根及两侧鼻翼残存。根据《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相关规定,鉴定意见为李云的损伤程度已构成重伤二级。
成都律师表示,依据《刑法》规定,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对于丈夫割掉妻子李云鼻子的行为,依据有关刑事法律对其进行认定,该行为造成被害人“身体器官的缺损”与“器官功能丧失”,应认定为法律规定的“严重残疾”。被害人妻子的伤害程度经鉴定为重伤二级,属于“特别严重残疾”,依据刑法规定,致人重伤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致人死亡或者以特别残忍手段致人重伤造成严重残疾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李云可以因自己人身权利受到侵害,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依法维护自己的权利。
【李云母子可如何维权】
可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可向妇联等求助
李云遭家暴致残的案件过去近一年,今年3月1日,反家暴法正式实施。该法第十三条规定: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法定代理人、近亲属可以向加害人或者受害人所在单位、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妇女联合会等单位投诉、反映或者求助。
“对于有家庭暴力倾向的加害人或已经实施了家暴行为,被害人可以投诉、反映、求助、可以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等,而且,在后续治理过程中,如对加害人定期查访,对其行为监督,以防再次实施家暴行为,这些规定都可以防治家暴再次发生。”成都律师表示,“对于像该案中,被告人的恶劣伤害行为,可以提早预防,而不是在无法可依情况下,纵容该行为。”
反家暴法第四条规定,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负责妇女儿童工作的机构,负责组织、协调、指导、督促有关部门做好反家庭暴力工作。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对反家庭暴力工作给予必要的经费保障。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可以单独或者依托救助管理机构设立临时庇护场所,为家庭暴力受害人提供临时生活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