股东资格是股东行使权利、承担义务的基础。保护股东权的首要前提是确认股东资格,辨明谁是公司的股东。根据《公司法》的规定,认定股东资格的标准有两个,在实质上缴纳出资、认缴出资或继受取得股权或股份,即具有实质上的驼子关系;在形式上公司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且将股东名称在公司章程、股东名册、工伤登记等相关文件上登记记载。股东向公司依法缴纳出资后,就履行了七对公司的义务,股东也当然从公司获得相应的权利。公司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将股东的名称在相关文件上登记记载等,这些实际上也是公司对股东的以为。但在司法实践中常常存在公司未尽上诉义务的情况、
在股权主让中,股东资格的认定应注意去呗对内关系和对外关系两种情况。在对内关系上,即股东资格的争议发生于公司与股东、股东与股东或股份出让人与受让人之间时,应当以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记载为认定股东资格的依据,工商登记只具有对外公示的功能和证券的效力,如果公司章程记载与股东名册记载的内容发生冲突,原则上应坚持公司章程优先适用的原则,因为公司章程为社团的自治性宪章,而股东名册只有经公司章程确认的股东资格的一种记载,是由公司章程派生而来的。在对外关系上,工商登记具有对抗第三人的效力。善意第三人可以以工伤登记来确认出资人或受让人的股东资格,而不考虑其他条件。这主要是为了保护善意第三人,从而保护交易的完全。
在本案中,由于股东资格的争议发生在公司与股东之间,因此应当属于对内关系,股东资格应以公司章程和股东名册记载为依据。保定市天映影联影城有限公司2012年5月21日订立的新的公司章程明确了北京新影联影影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身份,北京新影成为保定影城成为保定影城的合法股东,应当享有公司股东的权利和应尽的义务。虽然2012年7月6日保定影城才完成工商变更登记,但实际上在对内关系中,新的公司章程订立后北京新影就已经成为了公司的股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