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造工程合同的具体分类有哪些?建造工程合同是指由承揽人进行工程建造,发包人付出价款的合同。在传统民法上,建造工程合同属承揽合同的一种。建造工程合同依照工程不一样的性质、期间、内容通常可作如下分类:
一、 按工程计价方法分类:
固定价合同、可调价合同、本钱加酬金合同。
其间固定价合同可分为固定总价合同和固定单价合同;可调价合同可分为可调总价合同和可调单价合同。
二、按职业的不一样分类:
修建工程合同、市政工程合同、水利工程合同、公路工程合同、铁路工程合同、通讯工程合同、航空工程合同、港口工程合平等。
三、 按承揽方法分类:
工程总承揽合同、承揽合同、专业分包合同、劳务分包合同。
工程总承揽合同,又称为“交钥匙承揽合同”,亦即发包人将建造工程的勘测、规划、施工等工程建造的悉数使命一并发包给一个具有相应的总承揽天资条件的承揽人。
承揽合同,是指总承揽人就工程的勘测、规划、修建装置使命别离于勘测人、规划人、施工人缔结的勘测、规划、施工承揽合同。
专业分包合同,是指施工总承揽公司将其所承揽工程中的专业工程发包给具有相应天资的别的修建公司完结的合同.如单位工程中的地基、装饰、幕墙工程。
劳务分包合同,是指施工总承揽公司或许专业承揽公司将其承揽工程中的劳务工作发包给劳务分包公司完结的合同。
四、 按工程施行的不一样期间和功能分类:
勘测合同、规划合同、施工合同、招投标代理合同、监理合同、工程咨询合同、物资收购合同、工程保险合同、工程担保合平等
五、 按施工内容(单位工程、分有些项工程)分类:
主体构造合同、地基与根底合同、设备装置合同、水电合同、装修合同、电梯合同、幕墙合同、弱电工程合同、锅炉合同、垃圾处理合同、室外路途合同、园林绿化合平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