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申请再审应提交的材料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3-02

    作为当事人,如果您认为已经生效的民事判决、裁定有错误,可以申请再审。申请再审可以向作出生效判决的上一级人民法院提出,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法院申请再审。作为一种独立适用的诉讼程序,申请再审不同于上诉,上诉的前提是一审裁判文书未生效,申请再审则是针对一审生效或者二审生效的裁判。如果您对已经生效的调解书,提出证据证明调解违反自愿原则或者调解协议的内容违反法律的,同样可以申请再审。

    一、相关法条

    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的解释》 

第三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再审申请书,并按照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提交副本;

  (二)再审申请人是自然人的,应当提交身份证明;再审申请人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应当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委托他人代为申请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身份证明;

  (三)原审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

  (四)反映案件基本事实的主要证据及其他材料。

   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第四项规定的材料可以是与原件核对无异的复印件。

    2、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审判监督程序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三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再审申请书,并按照对方当事人人数提出副本。

人民法院应当审查再审申请书是否载明下列事项:

    (一)申请再审人与对方当事人的姓名、住所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及有效联系方式等基本情况;

    (二)原审人民法院的名称,原判决、裁定、调解文书案号;

    (三)申请再审的法定情形及具体事实、理由;

    (四)具体的再审请求。

    第四条 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书、裁定书、调解书,身份证明及相关证据材料。

    二、具体而言应当提交以下材料

    (1)再审申请书。载明当事人名称及其基本情况;所依据的生效法律文书的名称、案号、该法律文书生效的时间,以及该法律文书的主要内容;申请再审的请求、事实和理由;以新证据申请再审的还应当说明原审未提出该证据的原因、新证据的来源、获得新证据的时间,以及新证据足以推翻原裁判的理由。按被申请人和原审其他当事人的人数+1份。范本链接:http://www.zaishen168.com/article/303222.html

    (2)证明申请再审人是合格申请主体的材料。证明是案件当事人,当事人死亡或的,证明是其权利义务继承人。

    (3)申请再审所不服的原一、二审法律文书。提交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4份;生效裁判系二审、再审裁判的,应同时提交一审、二审裁判文书原件,或者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一、二审判决书原件或经核对无误的复印件2份。

    (4)在法定期间内申请再审的证据。交裁判文书的送达回证或其他证明裁判文书实际生效的证明。

    (5)与申请再审理由有关的证据。以有新的证据证明原裁判认定的事实确有错误为由申请再审的,应当同时附有证据目录、证人名单和主要证据复印件或者照片。

    (6)再审申请人以及被申请人的联系地址和联系电话。

    (7)委托代理人的授权委托书。

    (8)申请再审人是自然人的,应提交身份证明复印件;申请再审人是法人或其他组织的,应提交营业执照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负责人身份证明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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