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人民法院在接受就侵权主张完成了举证责任:
(1)被告使用了与原告作品相同或者相近似的表达形式。
(2)被告接触了原告的作品。
对“接触”的证明不只局限于以直接证据证明被告已实际接触原告作品的情况,原告举证证明被告有“合理的可能”接触过原告的作品的,也可以认定被告接触了原告的作品。
二、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后的规定
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作出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不提担保的,驳回申请。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
三、著作权申请证据保全的合法性
1、只有权利人才能申请证据保全,而且证据有灭失或以后难以取得的可能性,如物证有灭失的可能,也包括另一方当事人有可能销毁书证、物证的情形,只能为制止侵权行为而申请证据保全,合同纠纷不能申请诉前证据保全。
2、权利人申请诉前证据保全,应当在起诉前向人民法院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申请证据保全的理由和所需要保全的证据的种类、名称、特征、存在地点等情况。
3、人民法院可以责令申请人提供担保,申请人拒不提供担保的,驳回其申请。提供担保的方法主要是由申请人交纳诉讼保证金,或提供与之相当的担保,以防止申请人滥用权利。人民法院在接到申请后,必须在48小时内裁定;裁定采取保全措施的,应当立即开始执行。
4、对证人证言的保全,人民法院可以制作证人证言笔录或者录音,对物证或现场的保全,人民法院可以进行现场勘验,制作勘验笔录、绘画、拍照、摄像等,对有可能被毁灭的书证、物证、视听资料等,人民法院可以采取查封、扣押等措施。申请人在人民法院采取保全措施后15日内不起诉的,人民法院应当解除保全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