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优先股股东表决权的限制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7-01-18

  优先股是指依照《公司法》,在一般规定的普通种类股份之外,另行规定的其他种类股份,其股份持有人优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和剩余财产,但参与公司决策管理等权利受到限制。

  1、优先股股东享有哪些权利?

  (1)公司分配利润时,优先分配。在公司分配盈利时,拥有优先股票的股东比持有普通股票的股东,分配在先,而且享受固定数额的股息,即优先股的股息率都是固定的,普通股的红利却不固定,视公司盈利情况而定,利多多分,利少少分,无利不分,上不封顶,下不保底。

  (2)在公司解散,分配剩余财产时,优先股在普通股之前分配。优先股一般不上市流通,也无权干涉企业经营,不具有表决权。

  优先股的种类很多,为了适应一些专门想获取某些优先好处的投资者的需要,优先股有各种各样的分类方式。

  2、优先股股东有表决权吗?

  一般情况下没有有表决权,特殊情况例外!

  3、优先股表决权如何被限制?

  优先股股东一般不出席股东大会会议,所持股份没有表决权。但以下情况除外:

  (1)修改公司章程中有关优先股相关内容,

  (2)一次或累计减少公司注册资本超过10%;

  (3)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或变更公司形式;

  (4)发行优先股;

  (5)公司章程的其他形式。

  4、优先股表决权恢复

  在公司累计3个会计年度或连续2个会计年度未按约定支付优先股股息的,优先股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大会,享有股东的表决权。直至公司全额支付所欠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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