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股东什么时候可以申请退股?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11-02

  【法律咨询】

  李先生和几个朋友合伙开了一家公司,李先生占有该公司百分之25的股份,现在因何公司其他股东就公司经营上存在不同观念,李先生想要退股,但其他股东不同意,李先生想知道法律上是否有规定股东何时能申请退股?

  【成都经济律师分析】

  根据相关的法律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通过股权转让或者退股的方式退出公司。股权转让的,一般可在股东之间转让,也可向股东以外的第三人转让。 除了转让这一方式之外,股东还可依照法定情形申请退股。但必须符合《公司法》所规定的股东申请退股的三种法定情形。《公司法》第七十五条确认了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退股权: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由此可见,股东要行使其退股的权利,必须符合上述三种法定情形之一。上述三种情形都属于公司存续期间很难出现的情形。除上述三个法定退股情形外,在现行法律框架下股东想退股是没有相关法律依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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