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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的种类与区别

来源:网络   作者:未知  时间:2016-02-25

  1、汇票。是由出票人向另一人签发的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将一定金额支付给某人或其指定人或持票人的无条件书面支付命令。

  (1)银行汇票,是汇款单位将款项交存银行,由银行签发给汇款单位持住往异地办理转帐结算或支取现金的票据

  银行汇票的起点为500元,适用于异地的业务。

  (2)商业汇票,是收款人或付款人签发,由承兑人承兑并于到期日向收款人或背书人支付款项的票据。

  商业汇票按承兑人不用还可以分为商业承兑汇票和银行承兑汇票,同城和异地都可用,承兑期3-5个月,最长9个月。

  2、本票。是一人向另一人签发的,约定即期或定期或在可以确定的将来时间向指定人或根据其指示向来人无条件支付一定金额的书面付款承诺。

  (1)商业本票,是由工商企业或个人签发的。分为即期和远期,一般不具备贴现的条件,不好流通。

  (2)银行本票,是由银行签发的。都是即期的。

  3、支票。是以银行为付款人的即期汇票。

  (1)记名支票。要在收款人栏中写上付给某人,在流通时需由持票人背书,取款时要有收款人在背面签字。

  (2)不记名支票。此支票无须背书即可转让。

  (3)划线支票。在支票上划两条平行的横向线条,此支票不能提取现金,只能委托银行收款入帐。

  (4)保存支票。该支票是为了避免出票人开空头支票。

  (5)转帐支票。两行之内转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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